
新双峰客户端9月27日讯(通讯员 胡志茂 王凯)人民警察担负着打击犯罪、保护人民的职责,他们用忠诚和坚韧守护万家平安,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初心和使命,收获了人民群众的信任,但却有个别不法分子,利用这份来之不易的信任冒充警察,招摇撞骗,但“李鬼”不会变成“李逵”,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惩。
可以办理低保的“警察”
2021年年底,一位老人来到锁石派出所报案,称自己被“警察”骗了800元,民警立即询问详细情况。
经查,这名老人提及的“警察”叫罗某求,曾与老人的侄子一起钓过鱼,其自称是公安局的警察,可以帮老人办理低保。老人考虑到罗某求是侄子的朋友,对他“警察”的身份没有怀疑,随后,被罗某求以办理低保的名义要走了800元,一直杳无音讯。后来,罗某求假警察的身份被人拆穿,老人发现被骗后来到派出所报案。
拿钱就能私了的“警察”
2021年10月14日,两名男子进入金开街道某按摩店冒充警察开展清查,称该店存在卖淫嫖娼违法行为,要带店里的人到金开派出所接受调查,并表示如果不想去派出所拿2000元罚款私了也可以,其中一名男子更是亮出了手铐。
按摩店老板担心去派出所调查会耽误自己正常营业,便交了2000元给这两名“警察”。
事后老板越想越不对劲,主动到金开派出所询问情况后,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。
接到老板报警后,双峰县公安局锁石派出所所长吴剑雄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,通过调查走访、分析研判,发现该案嫌疑人和在金开街道某按摩店作案的系同一伙人,于是将两起案件进行合并侦查。经过不懈努力,办案人员成功锁定嫌疑人罗某求、刘某兵的身份信息。
9月8日,经周密部署,办案人员在县城某小区将嫌疑人罗某求、刘某兵抓获。
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罗某求对自己在上述两起案件中假冒警察、刘某兵对自己在按摩店假冒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目前,罗某求、刘某兵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民警普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九条: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一审:李娟
二审:欧阳亚辉
三审:刘郁鑫
责编:李娟
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: bm@ldsf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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